河北省人民政府近日发布关于同意河北高邑经济开发区等调整规划范围的批复,其中包括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的调整规划。根据批复,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的规划用地总面积为1896.77公顷,分为三个区块。
区块一:面积为343.17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青乐线,南至机场快速路,西至犁湾河三村,北至韩愈大街。
区块二:面积为74.49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蛇刘线,南至蛇刘线,西至后双坨村,北至西腾远村村北。
区块三:面积为1479.11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刘官营村,南至南街村,西至滦河,北至小樊各庄村村北。
批复要求,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要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原则,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严格落实“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确保开发区用地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功能布局、空间结构等总体要求。
同时,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要依法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以产业用地为主,严控房地产业进入开发区。对失地农民要进行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此外,开发区还要严格执行规划环评和环境保护规定,对涉及的环境敏感区进行管控,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通过调整规划范围,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将更好地优化土地资源利用,推动产业集聚,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
- 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
- 调整规划范围
- 土地资源利用
- 环境保护
- 饮用水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