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被一个来自深圳的新政策刷爆了朋友圈,个个都在诉苦,到底,这个政策有多恐怖呢?原来,人民银行深圳市*支行、深圳银监局、深圳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在3月28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信息互通查询机制 规范购房融资的通知》,换句话来说,就是“三价合一”,在购房合同价格、网签价格和银行评估价格这三个价格保持一致的同时,取其较低值。
为什么要有这一举措呢?因为这一举措无疑是在取缔“阴阳合同”、“高评高贷”,商业银行在办理房屋贷款业务的时候,审核依据为在房地产系统中查询到的网签合同和住房套数,而贷款额度为网签的备案合同价格来作为计算基数。
如果你买房子,*不够,想多贷一点款,那么你就要提高网签的备案价格,但这也意味着你要交更多的税费;但如果你不想交这么多税费,少贷一点,那你就要降低网签备案的价格,虽然说税费少了,但*高了。“三价合一”的出台,让购房者在高税费、高*之间左右为难。
深圳市房地产研究*的主任曾经在3月初就已经把“三价合一”这一次反复强调了三次,这也证明收到很大的重视。但看远点,其实在*初的2017年9月3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监会三部委就已经发布了《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这无疑是打了一支预防针,警惕了我们一下。
我就先以深圳某个地区的房屋来做个例子,如果你在高*和高税费之间选择了高*,那么你可能大概要增加约105万的钱。
但如果你选择的是高税费,那它又分为三种情况:
名列前茅种:政策前后皆按普通住宅来征收税费,大概要多交2万元
第2种:政策前后皆按非普通住宅来征收税费,大概要多交5万元
第三种:政策前为普通住宅,政策后为非普通住宅,大概就要多交14万元
较后,为什么我说诉苦的是购房者呢?因为就目前来看,在交易买卖过程中产生的税费都是由买方这边来支付的,所以说,他们没有这么多*钱,就要多缴税费了,这又是一笔钱的问题啊!